

咸丰县中心粮库改造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8-15 17:27:5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XZB-XF-2025-001
2、项目名称:咸丰县中心粮库改造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42.050346万元
5、采购需求:
咸丰县中心粮库改造维修项目,主要施工内容:1.药品房建筑面积为12.93m²,包括新建主体结构,墙面装饰,屋面新建彩钢板隔热棚,外侧新建排水沟等;2.粮仓一与粮仓二屋面外侧新建彩钢板雨棚,长度为130m;3.新建扦样机钢结构雨棚,面积为159.46m²;4.人行道闸制安为1个;5.新建钢结构设备仓库,面积为245.13m²。详见工程量清单。
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合格有效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证(注册单位名称需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建安B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拟派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施工、投标时无在建项目且中途不得更换项目经理的书面承诺函;
(3)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
(4)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递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若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承诺函。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15日至2025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恩施市金龙大道商会大厦A座1301室
3.方式:各供应商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文件领取登记表(格式自拟)、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整理成PDF文档传至邮箱:11937428@qq.com(邮件主题为所投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否则不予受理),上传后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文件获取事宜,未经代理工作人员确认的单位视为无效。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应商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承担,逾期概不受理。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 始 时 间:2025年8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截 止 时 间:2025年8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恩施市金龙大道商会大厦A座1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bcgxxw.com)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地 址:咸丰县高乐山镇解放路87号
联 系 人:秦先生
联 系 方 式:0718-6810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商会大厦A座1301室
联 系 方 式:1867189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