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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金龙大道加油站项目运营商遴选更正公告

2025-12-08 16:03:05

各投标人:

现对恩施市金龙大道加油站项目运营商遴选公告作出如下更正:

原公告内容:

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运营商须具备成品油批发经营证书;

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运营商到递交遴选申请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运营商应作出承诺,否则运营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现更正为:

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运营商到递交遴选申请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运营商应作出承诺,否则运营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内容不变。

 

 

          采人:恩施市荃兴贸易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恒誉诚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5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