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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国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6-02-10 18:02:09


项目概况】:

恩施市国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恩施市硒谷路益众新悦广场三楼(恩施州澳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304 09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SAB-26016

2、项目名称:恩施市国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00万元

5、最高限价:100万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恩施市国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120日历天内完成上线运行,验收通过后本地化常规运维期限1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6)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0211日至20260224日,每天 08:3012:0014:30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恩施州澳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硒谷路益众新悦广场三楼)

3、方式:

1)现场获取:须提交的资料:持获取文件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上述特定资格要求的内容,加盖公章到恩施州澳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2)网络获取:获取文件登记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上述特定资格要求的内容,加盖公章发送一套PDF格式资料到:2968816652@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电话及电子邮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申请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的时间为准。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恩施州澳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在招标活动开始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上述网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60304 08 3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 0304 09 0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恩施州澳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硒谷路益众新悦广场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2.采购公告媒体: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bcgxxw.com/)上发布;

3.询问和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和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或负责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①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Ⅰ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Ⅱ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②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Ⅰ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Ⅱ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Ⅲ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Ⅳ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提出质疑的日期;

Ⅵ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Ⅶ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③不予受理的情形: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恩施市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舞阳大街90

 联系方式:185276600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恩施州澳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恩施市硒谷路益众新悦广场三楼

联系方式:139718845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金晶

话:13971884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