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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用气体采购(第四次)更正公告

2026-03-04 09:07:02

原招标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本项目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由招标人在中标人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合计6000.00元,大写仟元整。

更正为:本项目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合计6000.00元,大写仟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