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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开发区道路绿荫停车场剩余工程建设项目——停车场土建部分施工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0-07 09:12:13

一、采购人:山东丰之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丰之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大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齐河县晏城街道迎宾路与齐贸大街交叉口西100米路北

联系方式:17705444144

二、项目名称:齐河开发区道路绿荫停车场剩余工程建设项目——停车场土建部分施工工程

项目编号:SDDC--20240010

三、采购项目情况:

项目

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最高限价

齐河开发区道路绿荫停车场剩余工程建设项目——停车场土建部分施工工程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2、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在施、成交、预成交等建设项目,否则投标无效;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3305.13

四、磋商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自2024年107日至2024年1014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 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齐河县晏城街道迎宾路与齐贸大街交叉口西100米路北

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简单装订: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到场,则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6、报名时以上证件必须齐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小组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14时30分

2、递交地点:山东大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0181430

2、开标地点:山东大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山东丰之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址:山东丰之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代理机构:山东大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齐河县晏城街道迎宾路与齐贸大街交叉口西100米路北

人:刘经理

   话:17705444144

八、发布网站:

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nzbcgxxw.com/)

山东大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