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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第三十届“科技之春”科普活动月项目

2026-03-06 10:05:00

一、本项目为绵阳市第三十届“科技之春”科普活动月项目,预算价为10.00万元。本次参加活动人员约为270人。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三章,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网上发售,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的资格不能转让)。

1.获取方式:网上发售。

1)网上办理:

 经办人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①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介绍信或授权有效期)、授权代表身份证(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该附件不作为采购文件内容仅作为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名费支付凭证截图;若未注明项目名称,所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本人签字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名费支付凭证截图,以上报名资料扫描件成PDF版发送至邮箱1713360165@qq.com,获取招标文件报名资料原件于投标当天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资料递交时间以投标人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邮件未到达,或报名资料不完整、不正确,或未缴纳采购文件费的投标人视为未报名。

2)报名咨询电话:19130700859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2.文件获取时间202639 (9:00-12:00 至 14:00-17:00) 至2025313(9:00-12:00 至 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3月201000(北京时间)

3.文件售价:人民币300/份(文件售后不退,资格不能转让)。

(注: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资料和转款记录视为报名无效)。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坤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绵阳市科技城新区状元府邸8栋13楼开标室)。

联系方式

采购人:绵阳市安州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地址:绵阳市安州区文卫路创业服务中心F栋

联系人:林英

联系电话:15228426909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坤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科技城新区状元府邸8栋13楼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913070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