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恩施复烤厂牵引车车板的采购公告
2026-04-27 16:08:16
项目概况
根据(鄂烟金叶纪要2025年32号) 文件,拟对(2026年恩施复烤厂牵引车车板)采购项目采用询比方式进行采购,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KESFK202606401
项目名称:2026年恩施复烤厂牵引车车板
预算金额:13.00万元
最高限价: 12.6280万元
采购需求:牵引车车板(单节尺寸4.5m×1.76m),采购数量4节,详见询比文件第三章。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本次采购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采购人对查询结果进行复核)
3.在本次采购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行为记录。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采购人对查询结果进行复核)
备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路径为: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名称,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
4.供应商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采购人对关联关系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小组)
5.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被列入本单位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采购。(采购人对“黑名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小组)
三、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 4 月 28 日9时00分00秒至2026年 5 月 8 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1.登录中烟电子采购平台(cgjy.tobacco.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
2.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立即投标”进入“我要投标”界面,勾选需要参加的标包。
3.勾选对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并选择标书费支付方式。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提交支付记录,即可获得下载采购文件的权限。(注:关于平台注册、登录、采购文件获取及响应文件递交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详见“平台”—帮助中心—响应人操作指南。咨询内容涉及应保密的项目信息的,平台不得泄露)。
4.获取采购文件费用:0元/项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截止时间及询比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 月 26 日10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选择所投标包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采购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最终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的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
2.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登录后“平台-我的工作台”中“CA申请”和“CA申请帮助”查看,也可拨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903-3236进行咨询。
五、开标时间、方式及地点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 5 月 26 日10时00分00秒
2.开标方式及地点: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本项目采取集中解密。
开标地点:中烟电子采购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递交至采购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成交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湖北烟草金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恩施市金桂大道149号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方式:0718-8417313
2.采购监管部门信息
名称: 恩施复烤厂综合办公室
地址: 湖北省恩施市金桂大道149号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方式:0718-8417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