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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咸宁通城烟草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谈判公告

2026-05-08 16:46:14

依据湖北省烟草公司咸宁市公司批复的年度采购计划,我营销部就2026年咸宁通城烟草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组织竞争谈判(最低价成交法)采购,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可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2026咸宁通城烟草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NTC202601601

三、采购方式:竞争谈判(最低价成交法)

四、采购内容:食堂食材

五、采购预算:36万元

六、采购最高限价(综合折扣率):按主要大型商超和周边农贸市场(选取一家供应商)综合平均价格为基准价。若中标供应商报价低于该基准价,则以中标供应商报价作为最终结算基准价综合折扣率不得低于1.8%。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且应为具备本项目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文件应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注:财务审计报告需上传至“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

(三)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响应供应商需提供:1.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四)供应商(响应人)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不配合采购单位日常工作的各类行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五)供应商(响应人)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index.js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截图必须显示查询时间,留存方式为网页打印日期角标或者电脑显示时间等)

(六)供应商(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无刑事案由。(查询路径为 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供应商(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名称,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截图必须显示查询时间,留存方式为网页打印日期角标或者电脑显示时间等

(七)供应商(响应人)与采购人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谈判。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八)供应商(响应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谈判。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九)供应商(响应人)不存在以下不良行为记录或“黑名单”记录:在烟草行业内采购活动中,经认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行贿、串通投标、恶意竞争、弄虚作假等)、产品及服务质量问题、违约行为和其他因投标人行为致使采购人遭受经济损失和不利影响;供应商(响应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其响应文件将不被接收。对不良和行贿供应商列入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等。(由采购人自行核对)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成交)后不得转包,不得违规分包。供应商(响应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八、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领取时间:2026511日至2026513,每天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2:30时~5: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谈判文件免费提供。

(二)领取地点:湖北省烟草公司咸宁市公司通城营销部五楼综合办公室(银山大道特19号)。

(三)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获取。(请在获取时间内发送以下资料的扫描件至联系人电子邮箱,并在邮件中注明供应商名称及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人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获

九、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265189点3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湖北省烟草公司咸宁市公司通城营销部六楼605(银山大道特19号)。

(三)谈判响应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1份。

(四)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参加谈判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出具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确定谈判供应商:按照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关于印发《湖北烟草商业系统采购办法(试行)》的通知(鄂烟办〔2024〕13号)文件第四十六条规定,响应的供应商数量过多可以进行资格预审,从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五家以上供应商参加谈判。

十三、联系方式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省烟草公司咸宁市公司

地址:湖北省烟草公司咸宁市公司通城营销部五楼(银山大道特19号)。

联系方式:0715-4312665

(二)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女士

电话:0715-4312665

电子邮件:80926002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