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中医医院北病房楼四楼病区及一楼、四楼地板改造施工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5-20 11:30:26
一、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中医医院北病房楼四楼病区及一楼、四楼地板改造施工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人为平顶山市中医医院,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DGCZX-2026-008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中医医院北病房楼四楼病区及一楼、四楼地板改造施工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及金额:自筹资金已落实,350000.00元
5、采购内容:平顶山市中医医院北病房楼四楼病区及一楼、四楼地板改造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质量要求:合格
7、工期:30日历天;
8、质保期: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
9、施工地点:平顶山市中医医院中兴路院区
10、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1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更换、不得有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供应商应出具项目经理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得有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
4、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和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技术管理工作3年以上。(管理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5、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10、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不良记录;提供公告发布日期后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1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05月21日起至2026年05月27 日工作时间(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料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地点:平顶山市湛河区中兴路南环路街道河滨社区南原运输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 06 月 02 日08时 40 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市湛河区中兴路南环路街道河滨社区南原运输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顶山市中医医院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翠竹路院区
联系人:孟女士
联系方式:0375-2972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吉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6层601-607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773787373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7737873737
2026年 05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