埠场镇山外东村委会李屋寨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5-23 16:48:43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阳江市江城区埠场镇人民政府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埠场镇山外东村委会李屋寨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埠场镇山外东村委会李屋寨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DHY-202600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3549.5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埠场镇山外东村委会李屋寨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983549.5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埠场镇山外东村委会李屋寨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1.00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出具开工令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 函》(格式详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 函》(格式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购包1(埠场镇山外东村委会李屋寨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工程的承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埠场镇山外东村委会李屋寨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 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委派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响应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响应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需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磋商件时间:2026年5月25日至2026 年5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大道北188号翡翠华府12幢17号商铺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每套人民币300.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获取磋商文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报名获取标书登记表》加盖公章到指定地址获取。报名时投标单位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磋商件时间:2026年6月5日9:30-10:00 (北京时间)。
2.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6年6月5日10:00 (北京时间)。
3.递交磋商文件地点、开启地点:阳江市江城区体育北路301号1幢05号四楼 (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磋商公告内容以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内容为准。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阳江市江城区埠场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埠场镇江闸路边
联系人: 李工
联系方式:0662-38103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559号2501-A、2402房
联系人:梁工
联系方式:18023868179
发布人: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