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鄂州市公司日常零星维修竞争谈判(最低价成交法)公告
2026-06-01 21:53:4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ZBGS202603302
2.项目名称:2026年鄂州市公司日常零星维修
3.采购内容:根据采购人实际下达维修任务,为采购人市局(公司)机关及基层所部(梁子、华容、樊口、城区、泽林)提供日常零星维修服务。维修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日常屋面补漏;钢木门窗的整修、更换;破损外墙局部刮腻子乳胶漆粉刷;房屋局部翻修维修;地面、墙面、房屋顶(坡)面破损、塌陷、开裂、倾斜修复;电气、线路的铺设、接入、更换、维修;雨水口、污水管、下水道管网清理及疏通;安全隐患整改以及其它应急抢修等。
4.采购方式:竞争谈判(最低价成交法)
5.预算金额:32万元
6.最高限价:根据市场询价,本项目最高限价(根据第三方审计机构最终审定)综合折扣率报价不得高于99%(即9.9折),供应商报价超出以上要求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7.结算方式:为确保双方合法权益,本项目根据采购人实际下达维修任务,成交人在后续维修过程中自行组织维修清单汇总至人民币伍万元以上后,交由采购人审核通过,经第三方审计咨询机构审定完成,最终依据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结果结合成交人投标成交折扣率据实结算。同时,成交人所报单次维修清单汇总总额的审减金额若超过10%或地方规定最低比例时,超过部分审计费用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
8.合同履行(或项目实施)地点:鄂州市境内
9.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10.其他说明:根据采购人市场调研,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涉及的人工工日根据调研结果确定小工(包含但不仅限于临时搬运、墙体拆除、垃圾清除、人工混凝土搅拌等)按236元/天、专业技术类工种(包含但不仅限于木工、泥工、水电、焊接与热切割、高空作业等)按366元/天核算。人工单价在结算过程中一并纳入第三方审计机构结算审核后与成交价折扣率同步下浮。同时,因考虑紧急维修或安全隐患排除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及维修时的事项确认、材料购买的往返次数,在后续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专业水电、安全隐患排除或其它应急维修时单次维修人工成本在不足一个工日时均按0.5个工日计取。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方式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个人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相关文件应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纸质件。
3.投标人须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最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其它相关资料。
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根据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纸质件。
备注:其中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路径为: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名称,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
5.投标人(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包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评审时以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评标(评审)现场通过“天眼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采购)。评审时以招标方(采购人)现场出示的证明材料为准。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8.本项目中标(成交)后不得转包,不得分包。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领取方式:现场或电邮、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免费领取
实地领取地点:湖北省烟草公司鄂州市公司415办公室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0711—3873996
领取时间: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4日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6年6月5日9时00分。
送达地点:湖北省烟草公司鄂州市公司六楼东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6年6月5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湖北省烟草公司鄂州市公司六楼东会议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谈判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递交至采购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成交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信息发布媒体:
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bcgxxw.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七、联系方式
采购部门: 办公室
联系人: 石先生
联系电话:16608683683
电子邮箱: 207371729@qq.com
采购监督部门: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科
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18008623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