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旌湖名门(1号地块)三标段补遗公告
2026-06-03 15:22:34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已在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表中补充“(十一)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应按下列要求提供投标文件:1、投标人应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份电子文档 (U 盘) 。2、投标文件副本可由其正本复制 (复印) 而成 (包括证明文件),电子文档 (U 盘)为正本签字盖章的扫描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文档应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十二)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装订应符合以下要求:1、投标文件应采用粘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2、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宜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十三)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应符合以下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均应密封完好 (包装及密封形式不限),封口处至少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十四)递交投标文件: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2、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需单独提交以下资料供招标人查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邮箱中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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