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武汉办事处食堂食材采购及后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6-05-18 14:52:07
湖北恒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十堰市人民政府武汉办事处的委托,对十堰市人民政府武汉办事处食堂食材采购及后勤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十堰市人民政府武汉办事处食堂食材采购及后勤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选定一家合格供应商,为十堰市人民政府武汉办事处提供:
1、食堂食材全品类采购配送服务:提供全品类食材供应、定点配送、质量保障、售后退换及相关配套服务;采购品类覆盖:肉类、水产类、禽蛋类、蔬果类、水果类、米面油主食类、干货调料类、冻品类、豆制品类、主食成品/半成品、奶制品、低值易耗品等食堂全场景所需食材与辅材。
2、后勤服务管理:包括办公区、客房、会议室的日常保洁、布草清洗、会务全流程服务、值班保障及相关办公文印耗材供应。
三、项目预算:55万元
四、最高限价:55万元
五、服务期:7个月(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及地点: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1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98号金煌天津港7幢1单元2301。
2、获取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资料应清晰可辨,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八、采购响应文件的递交
1 、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十堰市人民政府武汉办事处
联系方式:027-86708809
代理机构:湖北恒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陈诚
联系方式:0719-861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