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八龙坪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EPC)施工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6-24 17:01:05
1、项目编号:LBX-ES-2025030
2、项目名称:恩施市八龙坪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EPC)施工检测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8万元
5、最高限价:按照国家收费标准(《关于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房服〔2008〕20号))的50%为上限价,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38万元,最终价格以经甲方确认后的实际检测数量作为结算依据为准。
6、采购需求:完成恩施市八龙坪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EPC)设计图纸及相应规范要求的所有检测内容,并满足主管部门及参建各方验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未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新证)综合资质或专项检测资质(检测范围涵盖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道路工程、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
(3)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4)根据《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6〕299 号)要求:“从事水泥、钢筋、混凝土、砂浆等见证取样的检测机构,原则上不得跨区域(市、县)开展检测业务”。供应商应在项目所在地具有固定的检测实验室和设备或承诺在中标后2个月内在当地成立实验室,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5)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 、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处理处罚有效期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声明,否则供应商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通过网站查询,并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是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方可有效,否则供应商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06月25日至2026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 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立百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福星城三期18栋2楼)。
3.方式:持文件领取登记表(自拟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湖北立百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福星城三期18栋2楼)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各潜在供应商也可将上述资料一套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至2498671657@qq.com邮箱,经电话(0718-8240824)确认后,按供应商登记确认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放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6年07月06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立百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福星城三期18栋2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湖北立百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 联系电话:0718-8240824,联系地址:恩施市福星城三期18栋2楼。
4.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中标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5.发布公告的媒介: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恩施市龙凤镇人民政府
地址:恩施市龙凤镇建设大道319号
联系方式:13177127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立百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恩施市福星城三期18栋2楼
联系方式:0718-82408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718-824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