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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症评估与康复教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7-28 14:12:01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聚力招标有限公司受惠州市特殊学校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孤独症评估与康复教室建设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GDJL-ZB-GL103

采购项目名称:孤独症评估与康复教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00,000.00元(人民币)

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

孤独症评估与康复教室建设项目

1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300,000.00

300,0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内完成全部服务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开户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注:1、小微企业投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按《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时间: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广东聚力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一路1号惠州会展中心南门三楼东北边办公室第二间)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印制加封面装订成册,每页(包括封面)均需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封面须注明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一式二份: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格式自拟);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售价:30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8月11日9点30分;

开标时间:2026年8月11日9点30分;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一路1号惠州会展中心南门三楼东北边办公室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财经报(https://www.cfen.com.cn)及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bcgxxw.com/)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市特殊学校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10号小区下马庄路(金碧花苑南侧约80米)

联系人:林秋明

联系电话:0752-2277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聚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一路1号惠州会展中心三楼东北边办公室

联系人:陈惠明

联系电话:0752-2586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