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采购公告 > 正文

2026年鄂州市公司专卖人员意外保险询价公告

2026-08-06 09:43:02

因业务需要,湖北省烟草公司鄂州市公司拟对2026年鄂州市公司专卖人员意外保险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采购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ZZM202600401

项目名称:2026年鄂州市公司专卖人员意外保险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内容:专卖人员意外保险,包含意外伤害、公共交通意外、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

预算金额: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个人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相关文件应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纸质件。

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根据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纸质件。

备注:其中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路径为: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名称,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

4.投标人(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包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评审时以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评标(评审)现场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爱企查”等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采购)。评审时以招标方(采购人)现场出示的相关名单或证明材料为准。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7.本项目中标(成交)后不得转包,不得非法分包。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 询价文件的获取

    领取方式:

    1.登录中烟电子采购平台(https://cgjy.tobacco.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

    2.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立即投标”进入“我要投标”界面,勾选需要参加的标包。

    3.勾选对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并选择标书费支付方式。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提交支付记录,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注:关于平台注册、登录、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详见“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操作指南”。咨询内容涉及应保密的项目信息的,平台不得泄露)。

    4.获取采购文件费用:0元/项目。

    联系人:乔瑾

    联系电话:0711-3870942

    领取时间:20268700:00202681200:00

  2. 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68171030。(询价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送达地点:湖北省烟草公司鄂州市公司401办公室

    开标时间:2025年8171030分。

    开标地点:湖北省烟草公司鄂州市公司会议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询价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递交至采购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成交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联系方式。

    采购部门: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乔瑾

    联系电话:0711-3870946

    电子邮箱:814243843@qq.com

    采购监督部门名称: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科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8008623651